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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共同开展以“永不迟到的家庭教育”为主题的亲职教育家长课堂 |
| 作者: 时间:2020-05-20 |
为了促进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我省于去年颁布了《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并于今年开始实施,条例把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规定为全省家庭教育宣传周。5月12日,象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共同开展以“永不迟到的家庭教育”为主题的亲职教育家长课堂,由丹山社会心理工作室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现场向涉案未成年人家长讲解如何与孩子沟通,改善不恰当的教养方式和不和谐的亲子关系,提升家庭幸福感,避免未成年人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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