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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山:司法巾帼乡村普法 “典”亮幸福生活
    作者: 时间:2022-05-27

    今年5月是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学习宣传民法典,切实推进“民法典进农村”,象山县司法局机关妇委会联合各基层司法所重点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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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讲座进乡村,法治观念入人心

    5月20日,联合墙头司法所邀请“律之行”法治宣讲团成员、浙江之鹰律师事务所张柳柳律师为墙头镇16个行政村的32名村书记和村监会主任开展民法典法治讲座。

    活动现场,张律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书记和村监会主任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继承、遗嘱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现场解答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通过具体案例以案释法,引导村书记和村监会主任养成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习惯,营造了浓厚的民法典学习氛围。

    “通过这次普法宣传,加深了我对这部法律的了解,让我知道民法典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我们来说很重要,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讲座结束后,墙头司法所还组织村书记和村监会主任进行了民法典及党纪党规相关内容的考试。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人次。宣传月期间,墙头司法所将灵活采用线上线下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吸引力、扩大覆盖面,帮助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为基层依法治理、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法治基础。

    法治宣传进村社,普法惠民更有温度

    为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5月17日下午,联合贤庠司法所到贤南村核酸检测点开展了“学好用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公民”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夫妻离婚时两个小孩各自抚养的,小孩长大了还需要赡养双方父母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所以还是要赡养父母的。”活动中,普法志愿者一边向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折页,一边就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给予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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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志愿者们还通过设置法治咨询台、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悬挂法治宣传条幅等方式,向前来做核酸的群众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引导群众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遇事找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围绕目前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向群众普及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及涉疫法规,以及电信诈骗、防灾减灾、禁毒等方面的知识。

    据统计,本次宣传活动共计向群众发放了民法典、涉疫法规、反电诈、防灾减灾、禁毒等各类宣传手册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民法典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充分发挥了民法典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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