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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6年宁波市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妇女儿童家庭服务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1-23

    各区(县、市)妇联,前湾新区、高新区妇工委:

    为进一步创新妇联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妇女儿童家庭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更加精准有效地满足妇女儿童家庭实际需要,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财政发〔2017〕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6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市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妇女儿童家庭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主体和项目

    购买主体为宁波市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2个,具体为:宁波市中外家庭服务项目、宁波市科创女性发展服务项目。详见《2026年宁波市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购买服务目录)。

    二、承接主体资格

    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为:依法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上年度年检合格或已年报公示,主要从事妇女儿童家庭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均可作为承接主体申报(以下简称承接主体)。

    1.项目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4)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5)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获3A及以上等级或经认定列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8)本年度已获各级妇联、民政部门等政府机构及各类基金会资助项目的社会组织,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

    2.项目承接主体应配置与项目需求、项目方案等要求相匹配的各类资源,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资源:

    (1)人力资源。有项目所必需的管理者(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人)、项目工作人员、专业人员、财务人员和志愿者等;

    (2)场地设施。有与项目匹配的设施和场地;

    (3)社会组织。在项目过程中,应发挥资源优势,取得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因项目需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及相关专家参与。

    3.项目承接主体应加强规范管理。项目实施应按策划要求执行,防止自行其是、偏离项目要求和目标的现象。

    4.项目承接主体应加强与市妇联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反映或提出项目开展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以及自身的诉求,取得指导和协调解决。

    5.项目承接主体应规范项目流程,确保项目质量。

    6.项目承接主体应加强活动开展的符合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尽可能的扩大服务受益面和影响力。

    7.项目承接主体应坚持项目的社会公益性,使项目专项资金规范有效的用于项目服务对象,防止利益寻租和违纪现象,并努力实现政府财政投入绩效的最大化。

    三、购买程序

    2026年市妇联将根据工作实际,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原则,通过竞争性评选方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一)立项阶段

    1.市妇联发布《购买服务目录》,开展项目方案申报及承接主体的征集。

    2.组织项目评审,通过竞争性择优方式,确定承接单位。

    3.项目优化,进一步提升和优化项目策划。

    4.市妇联与项目承接主体确认项目实施方案并签订购买合同,签约后拨付首期70%款项。

    (二)执行阶段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10月16日,周期为7.5个月。

    1.承接主体按照与市妇联签署的合同执行。

    2.开展项目跟踪指导。

    3.开展中期验收,根据意见,承接主体进行整改。

    4.项目中期验收合格拨付20%款项。

    (三)总结阶段

    1.项目实施结束后,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过程实施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终期验收。

    2.项目终期验收合格拨付10%余款。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市妇联通过宁波妇联官网和“宁波女性”微信公众号发布购买服务通知。

    2.县级社会组织的项目申报材料经县级妇联审核盖章后,由县级妇联统一报至宁波市妇联。市级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经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直接报至宁波市妇联。

    (二)申报材料

    需提交《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盖承接主体公章的法人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获奖或组织等级评定证书等扫描件。相关表格可登录宁波市妇联官网“宁波妇联网”下载(https://www.ningbowomen.org.cn/cn/)。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2月1日

    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bflzlb@163.com

    联系人:市妇联组联部  童老师;联系电话:89186032

     

    附件:1.2026年宁波市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目录

                2.2026年宁波市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

                3.2026年宁波市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

                  表填写指南

     

     

    宁波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1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6年宁波市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目录.doc

    附件2:2026年宁波市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2026年宁波市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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