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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梦想创客公益项目招募合作机构的通知
     时间:2026-10-22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赋能女性创业就业发展,精准对接女性技能提升与部分灵活就业需求,2026年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宁波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按照“政府引导搭台、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普惠”的基本思路,将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梦想创客公益项目合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空间及面积

    中心5层507—508室创客空间,面积213.8㎡。

    二、 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坚持“公益、公开、合作、互补”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三、 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同妇联章程,热心妇女儿童家庭公益事业。

    (二)依法注册登记、上年度年检合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募活动。

    (三)拥有女性创业就业类培训活动能力,达到行业内领先水平,具有品牌影响力和流量。

    (四)有良好的运行经验和工作团队,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在相关领域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 服务内容与要求

    1. 提供女性创业就业类的女性素养提升公益课程。课程全年服务人次不少于2300人次(提供午间时段、夜间时段的公益课程服务人次不少于600人次,法定节假日公益课程服务人次不少于600人次);

    2. 发挥机构特长,每年在中心场域范围内举行1场符合空间功能定位的展演或技能竞赛,每年链接区(县、市)资源策划举办1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乡村振兴、非遗传承等主题展览,举办3次人数不少于20人的创客主题活动,打造团队每年策划10场创客主题直播,或提供其他同等服务;

    3. 为各区(县、市)妇女活动中心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4. 发挥机构优势,为中心各类活动提供支持;

    5. 每年在市级及以上媒体上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

    五、合作方式和工作流程

    (一)合作方式

    本次招募采用竞争性评比的方式确定合作机构。

    (二)工作流程

    1. 信息发布。通过宁波妇联网,开展合作机构的征集;

    2. 申报受理。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应材料;

    3. 项目评审。成立专家评审组,开展项目路演和评审;

    4. 确定名单。评审组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中心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市妇联党组会议通过;

    5. 公示公告。中心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布公告;

    6. 签订合同。中心与合作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关事宜。合作周期为2027年1月至2028年8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六、 有关要求

    1. 申报材料

    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梦想创客项目的服务内容与要求,提供对应的合作方案;(2)近三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其他大型机构的相关项目承接经历(如有);(3)近三年公益活动从事经历(如有);(4)相关荣誉证书。同时提供有效期内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项目执行团队人员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和近两年机构年检报告(或审计报告)、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书(社会组织如有)。

    寄送书面材料的同时请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bsfnhdzx@163.com。

    2.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

    七、 其他事项

    本次项目合作工作由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具体承办。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574—87813507(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8号。


       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             

    (宁波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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