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创客空间入驻机构招募的通告 |
| 作者:宁波市妇联 时间:2023-03-15 |
为了丰富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政府引导搭台、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普惠”的基本思路,2023年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宁波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将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第三方机构入驻创客空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入驻空间及面积 入驻空间为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5层创客空间,面积213.8㎡。 二、 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坚持“公益、公开、合作、互补”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三、 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同妇联章程,热心妇女儿童家庭公益事业。 (二)依法注册登记、上年度年检合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募活动。 (三)拥有女性创业就业服务能力,达到行业内领先水平,具有品牌影响力和流量。 (四)有良好的运行经验和工作团队,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在相关领域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认同公益理念,曾在社会服务、行业竞赛中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荣誉。 四、 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搭建宁波女性创业就业平台,通过开展政策咨询、技能培训、职业规划、就业推荐、创业指导、典型选树等,系统化、特色化、品牌化推进宁波女性创业创新。 (二)一年完成公益指标:线下技能培训1000人次,培训人员和活动方案需经中心或市妇联职能部室审核同意,培训时间半天/次;女性创业创新主题活动不少于1场。 (三)通过下沉式服务,指导区县(市)妇联指定单位,开展女性创业就业指导相关教学和活动,全年免费活动不少于20场,每年递增10%。 (四)发挥机构优势,为中心各类文化宣传活动提供支持,策划或参与大型主题活动不少于1场。 (五)发挥机构影响力,增加空间活跃度,完成年流量指标。第一年导入人流不少于7500人次。后两年空间饱和率每年递增5%—10%,特殊情况另定。 (六)需指派常驻中心的工作人员。 五、 入驻方式和工作流程 (一)入驻方式 本次招募采用竞争性评比的方式确定入驻机构。 (二)工作流程 1. 信息发布。通过宁波妇联官网,开展入驻机构的征集; 2. 申报受理。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应材料; 3. 项目评审。成立专家评审组,开展项目路演和评审; 4. 确定名单。评审组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中心党支部会议和市妇联党组会议通过; 5. 公示公告。中心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布公告; 6. 签订合同。中心与入驻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关事宜。合作周期为2023年4月至2025年8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六、 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 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同时提供法人登记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发票领用簿、获奖或组织等级评定证书等复印件,以上材料盖机构公章。 申报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地市级及以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与政府合作委托项目的项目承接情况;(2)2019年1月1日至今从事公益活动的详细经历,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时间、名称及级别等以及机构在活动中承担的任务;(3)2019年1月1日至今,机构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者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4)根据创客空间的功能定位、公益服务项目及相关指标,机构提供对应的入驻方案;(5)机构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团队、师资力量等。 寄送书面材料的同时请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7022975@qq.com。 2.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31日。 七、 其他事项 本次项目入驻服务工作由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具体承办。 有意参与本次招募的机构,请于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9:30—11:30、14:30—16:30前来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现场踏勘场地、领取有关材料。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574—87819353,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30—16:30。 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8号
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 (宁波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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