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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化:“小家”享平安,“大家”才和谐!
    作者:宁波市妇联 时间:2024-06-19 

    自2023年1月新修订的《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实施以来,奉化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决依法履职,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做到齐抓共管共治,着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在全社会营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

    一、强化制度落实,让反家暴工作更落地落细

    一是纳入妇儿专项规划。将“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写入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列入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重点内容,通过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开展统计监测等,确保反家庭暴力工作各项任务有目标、有措施、有实绩。


    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反家暴工作机制,多家单位联手先后出台各类相关文件,从制度上保障维护受家暴的妇女、未成年人和其他家庭成员合法权益,推动反家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区妇儿工委牵头建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席会议制度和多部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司法、教育、卫健等部门落实法定职责,规范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联通、工作联动、部门联合。


    二、优化维权服务,让反家暴工作更见实见效

    一是落实反家暴排查全覆盖。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反家暴网络架构,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排查、日常走访、信息收集等方式,及时发现家暴、妇女儿童侵权等重要问题线索,建立重点家庭和特殊家庭“一户一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遏制家庭暴力恶性案件发生。

    二是拓宽反家暴维权渠道。发挥各类服务热线作用,依托家事共享法庭、村社妇女维权服务站等阵地,运用“一米阳光”公益法律服务队、金石榴女律师等专业力量,为有需要的妇女、青少年、残疾人等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维权咨询服务。

    三是加大反家暴执行力度。坚持家暴案件“零容忍、零懈怠”原则,区法院建立家暴案件维权“绿色通道”依法受理家暴案件,区公安分局规范家暴警情处置,做到快速出警、及时处置,“和睦 e 家”数字化应用场景运行顺畅,实现及时响应的工作闭环,累计受理家暴案件27起,办结率达到100%。

    三、细化关爱帮扶,让反家暴工作更暖人暖心

    一是实施精准化救助帮扶。积极协助家暴受害人解决生活保障、就医、就学、就业、居住、残疾证申领等实际问题,区民政局、区检察院、区妇联为困难妇女儿童开展救助帮扶、关爱关护、就业指导服务,目前已为42名妇女提供43.8万元司法救助金,该项工作得到省、市媒体关注报道。

    二是提供多元化家庭服务。区检察院、区妇联、区关工委等单位共建宁波首个“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目前,已帮助45名未成年人回归正常生活。区司法局开通家暴案件“即申即审”绿色通道,区妇联创设“家事门诊”驻点社会治理中心,积极关注受害者、施暴者双方家庭实际,加强对施暴者的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做好家暴案件后续跟踪回访。

    三是推动社会化公益服务。链接社会资源,联动公益力量,打造培育“奉帮和事嫂”“家里人调解”“蓝海渔嫂”等一批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队,深入实施开展反家暴宣传、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平安家庭”建设等公益项目。区民政局组建成立婚姻家庭协会,致力于推动和谐婚姻、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让反家暴工作更深入人心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区司法局将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宣传,区检察院创新“蔚蓝”法治宣教品牌,区教育局依托“四中心”建设开展家庭美德、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教育,团区委推进“片羽行动”进校园行动,区妇联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月”宣传活动等,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50余场,受益2.8万余人。


    二是深耕家风文化培育。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以家庭平安文明促进社会平安和谐。持续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优秀家庭选树培育,围绕“我们的家园”建设,在全区范围开展“和乐人家”活动,每年寻找1000户“和乐人家”,区教育局、区妇联组建“家·宣讲”家庭教育讲师团,落实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基层巡讲,累计开展巡讲活动130余场。


    三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围绕“法治新征程  平安进万家”主题,开展“双百下基层”(百名律师、百名心理咨询师)宣讲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妇女儿童驿站等阵地,向广大妇女和家庭宣传普及反家暴、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举办“不要暴力  反家暴有我”“群英绘共富  维护她权益”等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倡导家庭暴力零容忍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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