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委托面试、考察等程序,现将拟公开选聘人员公示如下: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8月27日起至9月2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妇联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6055,王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