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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绿色家庭候选名单公示 |
作者: 时间:2021-08-30 |
根据宁波市妇联、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的通知》精神,通过妇联、生态环境组织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经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认定刘贵祥等100户家庭为2021年宁波市绿色家庭,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自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1年9月3日止(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家庭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有异议,均可来电或来信向宁波市妇联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 通讯地址:宁波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电 话:0574-89292188 电子邮箱:1023892677@qq.com 附件:2021年宁波市绿色家庭候选名单 宁波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8月30日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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