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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拟推荐第十三届全国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2022年全国最美家庭名单公示 |
作者: 时间:2022-03-03 |
根据《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全国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和2022年全国最美家庭寻找推荐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妇厅字〔2022〕4号)文件精神,通过妇联组织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及社会化推荐,经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沈庆家庭等为第十三届全国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2022年全国最美家庭,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家庭等有异议,均可来电、来信向宁波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日至3月5日 通讯地址:宁波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电 话:0574-89186033 电子邮箱:nbfljeb@163.com
附件:宁波市拟推荐第十三届全国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2022年全国最美家庭名单名单
宁波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3月3日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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