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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姚:“四加强”极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作者: 时间:2018-10-30 


    虽然近年来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妇女儿童在权益保护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女性来说,首当其中的就是婚姻家庭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一是女性独立意识不够。依赖男人生存,将自己的命运寄托在丈夫身上,比如最近发生的丈夫假死骗保,妻子带着两个孩子殉情事件,就是因为独立意识不够,丈夫“死”了以后,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同时,因“不想留孩子在世上受苦”的念头而一同杀死孩子。有女性因为不独立遭受了家暴都不敢离婚的,也有女性离婚后,发现自己一无所有,无房、无车、无存款、无工作,生活成问题。二是依法维权能力弱。来求助的很多女性特别是四五十岁的农村妇女,丈夫提出离婚了,自己根本不知道家里有多少财产、多少存款,任由丈夫转移资产,却束手无策,坐以待毙。三是家庭暴力仍然突出。家庭暴力仍然是危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主要问题,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婚外恋、包二奶、第三者插足是引发夫妻矛盾、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仍占一定比例。四是离婚后对子女影响非常大。父母离婚后,孩子沉迷游戏,性格叛逆,甚至产生心理问题的举不胜举,长大后甚至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很多危害社会的青年都来自单亲家庭。

    针对这一情况,余姚市妇联进行了“四加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第一,加强“四自”精神宣传。鼓励妇女摈弃自卑、依赖等心理,牢固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意识,多层次、多方位地对妇女姐妹举办讲座、进行培训,鼓励妇女学一门手艺,只有自己独立了,才不致成为弱势。第二,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妇女自我维权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活动、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妇女普及法律知识,使广大妇女掌握依法维权的手段和救济途径,提高自我维权能力。进一步教育广大妇女学习法律,引导妇女合理有序地反映诉求,表达利益,提高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第三,完善纵横交错的维权机制。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维权体系,尤其是加强基层维权站点的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护特别是反家暴维权服务,使家暴受害者能第一时间找到投拆渠道,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务必让每个单位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第四,加强对单亲家庭孩子的关爱。除了物质上的帮扶以外,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鼓励孩子们勇敢地面对现实,主动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对家长要进行教育培训,如何走出困境,如何处理亲子关系,促进和睦共处,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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