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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姚:省级“巾帼文明岗”浙江义韬律师事务所,别样风姿展芳华
    作者: 时间:2019-08-22 


      在姚城律师界,“浙江义韬律师事务所”是一个独特的存在:这家成立仅6年的律师事务所共有10名律师,其中9名是女律师,党员7名,是宁波市内唯一以女律师为主体和特色的律师事务所。6年时间,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事务所连续5年被评为宁波市律师事务所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优胜单位,宁波市特色律师事务所,成为余姚业界的明星律所。

     

      根据行业特点和成员组成,事务所在成立伊始就成立了党支部,通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个体觉悟和工作动力,促进全体成员能力素质的快速提升。同时,坚持“党建带妇建”,把巾帼文明岗创建纳入党建目标管理和单位系统发展规划及整体工作安排,努力把事务所建设成为“主动热情、耐心细致、规范高效”的巾帼文明岗。2013年、2014年、2015年律师事务所先后被评为余姚市级、宁波市级、浙江省级的巾帼文明岗。

     

      维护公平正义  打响“义韬”品牌

     

      在某些固定的思维下,律师大多是衣着严肃,语言犀利的形象,但走进“义韬”所,你会发现,这里的律师都是亲切的、热情的、敬业的,她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法律规范的维护者,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又时时处处展现着女性别样风采。

     

      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基本原则,事务所的每一名律师积极开展诉讼代理,仅2018年,事务所就代理各类案件近400件,无论是民商事诉讼和仲裁代理、刑事诉讼辩护代理,还是行政诉讼代理均取得了优异业绩,获得了当事人的赞誉以及司法行政领域的认可,无一起当事人投诉。

     

      事务所同时担任了100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涉及机关、金融、贸易、农业、制造等行业。其间,律师们从专业角度审核各类合同,全面开展法律体检,及时评估法律风险,从源头上为相关单位解决了风险隐患,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事务所主任洪彩珍作为创办人,亦是义韬“娘子军团”的领军人物,带领团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践行律师职责和使命,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打响“义韬”品牌,在加强传统诉讼业务的同时,她努力拓展非诉讼业务市场,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努力提高专业水平,逐渐形成了具有专业服务特色的团队。

     

      在洪彩珍的率先垂范下,事务所其他律师在助力服务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房地产、建设工程等领域的业务也有较大的拓展,承办了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并逐渐形成“义韬”专业服务特色。针对不同类型的服务对象,事务所立足实际,创新服务载体,建立和制定不同款式的“点单式”服务,在合理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客户的要求。同时,制订每周例会制,及时讨论研究律师提交的重大、疑难案件,以集中大家的智慧,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案件取得满意的效果。

     

      承担社会责任  传播法律知识

     

      在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事务所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2018年,全体律师高质量办理刑事援助案件32件,民事援助案件38件,在12348热线、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看守所等岗位值班150余人次,义务担任农村法律顾问6家,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为构建社会和谐,推动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作出了“义韬人”的努力。

     

      6年来,事务所还联合团市委、教育局、法院、检察院,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共同开展“护航青春”系列活动,先后牵头举办“防治校园欺凌,共建法治校园”舞台剧展演大赛,“与法同行,守望幸福童年”儿童性侵防护巡回宣讲等,进校园为老师、家长、学生举办法律宣讲200余场次,受益学生近2万人次,有效助推了平安校园建设。

     

      作为事务所巾帼文明岗的一员,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公益讲座占据了周苗红越来越多的时间,虽然辛苦,但她乐此不疲。身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尤其注意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我们身边有许多案例,因为法律意识不健全,青少年被诱惑,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为自我保护不到位,青少年也很容易受到不法侵害。引导青少年学法、守法、懂法、用法迫在眉睫。”去年8月,周苗红还加入了市巾帼志愿者协会,并成为该协会志愿者宣讲团的成员,为更多的妇女和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其实,热心公益并不是单方面的付出,温暖别人的同时,也温暖了自己。”周苗红说。

     

      事务所自创办以来,全所律师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担任或参加了金石榴女律师维权站、宁波市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农村法律顾问、援助中心值班律师、余姚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值班律师等社会工作,通过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岗员的社会责任感。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义务劳动、法律咨询、义务献血等。

     

      党建带妇建  巾帼谱新篇

     

      为统筹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事务所设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专人负责,并把创建活动作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创建活动的每个环节落实有人、每项措施落实有效。同时,按照环境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人才一流、文化一流“六个一流”的标准要求,明确创建目标任务。

     

      随着事务所规模的扩大,执业律师的增加,事务所根据不断增长的业务需要和专业定位的要求,于20185月搬迁到新址办公室。在配置律师办公室的同时,事务所还设置了党员活动室、岗员图书阅览室、温馨岗员之家、健身活动室、休闲茶室,定期开展集体活动。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展板,展示岗员照片、岗位责任、服务承诺、监督电话、争创口号等内容,接受公众评议和监督。

     

      在巾帼文明岗创建的过程中,全所女律师立足岗位,精益求精,扎实做好本职工作,时刻以“巾帼精神”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文化修养、比特长,比服务,比奉献,从每件小事做起,努力将创建工作根植到每个人的心中,充分展示了新时期、新形势下女律师的良好形象。

     

      立足创建巾帼文明岗,事务所因岗制宜开展“岗岗联动”“岗村共建”“岗企互动”“岗校结对”“岗站同步”等活动,丰富岗内外活动,扩大巾帼岗创建的社会影响,提高自身创建质量。如与黄家埠镇妇联、国税“红枫”巾帼岗、市城市排水公司巾帼文明岗开展“岗岗联动”,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共同推进创建工作。与大隐镇、陆埠镇的中小微企业开展“岗企结对”,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为事务所在调研企业法律需求中提供素材。

     

      “我们注重将创建巾帼文明岗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发挥每一位女律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创建工作成为一种自觉和常态的具体体现。”岗长周苗红表示。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充分展现女性柔美,体现法律关怀,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了创建和业绩的两促进、两提升。6年来,事务所涌现出省优秀党员律师、宁波市首批骨干型名优律师洪彩珍,宁波市十佳女律师、余姚市优秀女律师周苗红,宁波市优秀青年律师史销销、宁波市巾帼建功标兵程晓莉等先进个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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