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最新公告最新公告
    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宁波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22-09-29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妇联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宁波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宁波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是宁波市妇联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工作职责是: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公益维权服务,承担女性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工作,承担妇女儿童新媒体推广与宣传工作,为全市妇女提供女性综合素质提升、创业就业指导、文化交流展示、女性文化研究等公益服务。

    二、选聘范围

    宁波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与岗位要求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敬业精神;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至2022年9月);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调入单位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6.符合事业单位有关岗位回避的规定要求。

       (二)选聘岗位及要求

    image.png

    (三)不得参加选聘情形

    1.试用期未满,或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区(县、市)以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拔(聘)或组织调配的人员,在镇乡(街道)工作不满5年或不满地方和行业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方式缺乏政策,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具有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2日9时- 2022年10月13日16时,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要求:参加选聘人员从宁波妇联网(https://www.ningbowomen.org.cn)或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bo.gov.cn)下载并如实填好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宁波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身份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以下材料(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打包上传至邮箱:nbflzlb@163.com(文件名备注:姓名+报名资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

    ②身份证;

    ③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年限、年度考核证明材料(近3年);

    ④工作经历证明(需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从事相关工作等证明);

    ⑤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时间:2022年10月14日9时-19日16时止。选聘单位按公布的选聘条件对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考指标数之比低于3∶1的,则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报考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所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678号宁波市文化广场内)参加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及时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聘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考试环节,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在宁波妇联网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个人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并列排序。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妇联网公布。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聘岗位指标数1∶3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对象。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和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进入体检人选在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因此出现选聘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选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开展全面考察。考察中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将酌情核减选聘名额。拟聘人选的评聘岗位级别,将根据选聘单位职数及人选情况进行综合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报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同时在宁波妇联网和宁波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本次选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妇联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89186056。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0574-89186055。


    附件:

    1.宁波市妇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2.同意报考证明


    宁波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9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宁波市妇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 同意报考证明.doc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