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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寻找宁波市“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作者:宁波市妇联 时间:2023-03-22 

    各区(县、市)妇联、文明办,前湾新区妇工委、文明办,高新区妇工委、文明办,市直机关妇工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大力培树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的家庭典型,结合全市家庭文明创建活动要求,市妇联、市文明办决定联合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和载体,深化广大妇女和家庭思想道德教育,在参与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二、活动时间

    20233-4

    三、主要内容

    全市范围内,家庭成员遵守家庭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子有方移风易俗廉洁守法、爱岗敬业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事迹生动感人,群众广泛认可并具有示范带动性的家庭,均可参评。类别说明如下:

    1.教子有方家庭:依法履行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自觉学习、贯彻、实践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注重品德教育,家庭教育成效显著的家庭。

    2.移风易俗家庭;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高价彩礼、厚葬等陈规陋习,自觉树立正确婚恋观、家庭观、育儿观,向社会传递勤俭节约、移风易俗等文明风尚的家庭。

    3.廉洁守法家庭:各行各业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爱岗敬业,无不良征信记录与行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党员干部家庭。

    4.爱岗敬业家庭:各行各业中脚踏实地、辛勤耕耘,爱岗、忠诚、诚信、敬业、奉献的家庭。

    四、推荐程序

    社会推荐(包括自荐)和妇联组织、文明办推荐相结合。

    (一)社会推荐(包括自荐)

    点击宁波女性微信公众号nbflwx20140828)或登陆宁波妇联网(https://www.ningbowomen.org.cn/cn/)下载表格,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审核盖章后,向所在区(县、市)妇联、园区妇工委申报。时间为2023317-331日。

    (二)组织推荐

    以区(县、市)、园区为单位,在基层活动开展基础上,由各区(县、市)妇联和文明办各园区妇工委、文明办,市直机关妇工委择优推荐家庭参加宁波市最美家庭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各区(县、市)妇联和文明办,各园区妇工委、文明办,需严格把关,参照《宁波市最美家庭负面清单》(详见附件7)所列负面清单,有其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在上报前完成本级联审程序,联审单位包括工作单位(或村社)、法院和公安。

    (四)明确认定对象

    推荐工作结束后,经市妇联和市文明办审核并公示,确定宁波市最美家庭”100户。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家庭跟党奋进新征程的有力举措,切实做好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2.认真审核把关。要对候选家庭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名单和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推荐的家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做到可信、可学、可推广。

    3.注重活动实效。要把思想引领贯穿到寻找推荐活动全过程,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通过传统节日、重要节庆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寻找活动,在城乡社区普遍设立最美家庭光荣榜、强化对家庭典型的激励和礼遇等要积极拓展推荐渠道,做到线上线下共同开展,扩大群众的参与率和互动性,引领广大家庭厚植家国情怀、激发学习最美争做最美的内生动力。   

    4.扩大社会宣传。要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和各类宣讲队伍作用,多渠道多形式讲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深厚为民情怀,讲好家庭感人故事,激发千万家庭以强大动力、昂扬精神、必胜信念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新征程。

    5.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在开展寻找活动的过程中,要继续发挥宁波市最美家联盟集群化效应,轮值理事牵头负责联盟的年度活动,家联盟成员要积极参与“1+N”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并带头讲好家庭故事,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家风好家训的宣传员,展现最美家力量。

    6.落实礼遇机制。各地统筹当地热心公益事业的爱心单位资源,建立健全先进家庭礼遇机制,构建先进家庭服务社会、社会各界礼遇先进家庭的双向服务机制,进一步树立让有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激发更多的家庭努力向善、争做先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家庭落地生根,努力形成先进家庭示范带头、广大家庭积极争创典型的良好局面。

    六、注意事项

    1.推荐材料包括《登记表》《信息汇总表》(附件2-3)、主要事迹材料(800字左右)、推荐对象家庭政审材料等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推荐对象全家生活照、家庭主要成员工作照各1-2张(只需电子版照片,要求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每张照片须配不超过50字的简要文字说明)。

    2.今年各地推荐宁波市最美家庭名单不得重复交叉推荐。已获得过市级(含)以上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标兵)等荣誉的家庭不再推荐。

    3.各地将推荐材料于414日前报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取消参评资格。

    4、请各地于1130日前上报《宁波市最美家联盟礼遇单位清单》(见附件4)、《宁波市最美家联盟2023年度活动统计表》(见附件5)、《宁波市最美家联盟成员名单》(见附件6)。

    5.各地活动开展情况、新闻热点等相关信息,请及时上报市妇联。

    人:肖立群  0574-89292188

    电子邮件:nbfljeb@163.com

    通讯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附件:1.宁波最美家庭名额分配表

    2.宁波市最美家庭登记表

    3.宁波市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4.宁波市最美家联盟礼遇单位清单

    5.宁波市最美家联盟2023年度活动统计表

    6.宁波市最美家联盟成员名单

    7.宁波市最美家庭负面清单

     

     

    宁波市妇女联合会      宁波市文明办

                                                                                                       2023314


    附件下载:

    附件1.宁波市“最美家庭”名额分配表

    附件2.宁波市“最美家庭”登记表

    附件3.宁波市“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附件4.宁波市“最美家”联盟礼遇单位清单

    附件5.宁波市“最美家”联盟2023年度活动统计表

    附件6.宁波市“最美家”联盟成员名单

    附件7.宁波市“最美家庭”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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